为什么说《水浒传》中的金翠莲是一个不值得同情的女人?

为什么说《水浒传》中的金翠莲是一个不值得同情的女人?

金翠莲被认为不值得同情,主要在于她安于依附财主的生活、对鲁达所述未必真实以及未主宰自身命运却未积极抗争等方面。具体如下:

从渭州到雁门身份转变却本质未变:金翠莲原籍东京,到渭州寻亲未遇,被财主郑大官人以三千贯纳为小妾,实则形同买卖奴隶,后被郑大官人的妻子赶出家门,还被追讨根本没到手的典身钱,只能在酒楼卖唱挣钱糊口并偿还身契。在鲁达帮助下逃离后,在代州雁门县又成了财主赵员外的外宅。虽然此时她衣食丰足,雇佣了小厮与丫鬟,看似晋身奴隶主,但本质上仍是被人作媒、结交财主、为人作妾,只是从郑屠的奴隶变成了赵员外独享的玩物。

安于奴隶地位并陶醉其中:在雁门时,金翠莲不断“赞叹,抚摩,陶醉”于新的奴隶生活,不仅安于奴隶地位,惬于奴隶生活,还常常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‘美’来”,成为了“万劫不复的奴才”。例如赵员外疑其招引“郎君子弟”演出“捉奸风波”时,她也没有表现出对这种不平等关系的反抗。

仅凭一面之词鲁达打死郑关西:鲁达听信金翠莲的一面之词,三拳打死了郑关西。在这个过程中,鲁达没有给郑关西一句解释的机会。从法律角度看,仅凭一个人的一面之词不能定案,这表明金翠莲所说的可能并非事实真相。

郑关西出尔反尔存疑:郑关西作为当地大财主,既然许诺三千贯买妾,却出尔反尔的可能性值得怀疑。有可能金翠莲父女为了博取鲁达同情,故意夸大或歪曲了事实。

受经济地位和时代伦理观念羁绊:金翠莲的身世与遭遇,在一定的经济地位约束和所处时代伦理观念的羁绊下,很难主宰自身命运,沦为他人的附庸。但她并没有积极抗争,而是选择了一次次依附财主。

未尝试改变命运:金翠莲父女一心想要回东京,但在得到鲁达帮助后,却不回去,而是再次成为赵员外的女人。这表明她没有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,而是安于现状,继续过着依附他人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