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桧当初以什么罪名将岳飞杀害

莫须有。

莫须有,意思是也许有。其实就是无中生有 ,罗织罪名,绍兴和议之后,秦桧唆使其同党万俟卨向宋高宗呈上一道捏造岳飞抗金时拥兵不救、放弃阵地等许多“罪名”的奏折。

此后秦桧再收买张俊、王贵、王俊去诬告岳飞儿子岳云曾写信给张宪,欲与之共同发动兵变。

绍兴十一年九月,张宪被捕入狱;十月岳飞、岳云两父子也被骗入狱。已经辞官在家、明哲保身的老将韩世忠忍不住,去问秦桧岳飞何罪。

秦桧支支吾吾,做出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回答:“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,其事体莫须有。”大意是说:岳飞的儿子岳云和张宪设计为岳飞收回兵权,这件事虽然不是很明朗,但也许有吧!韩世忠听后,愤怒地对他说:“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!”

按照秦桧的授意,岳飞三人很快就被判处死刑。在1142年春节的前一个晚上,在杭州风波亭遭到杀害,当时岳飞只有39岁。

秦桧知道,凭正当手段是无法除掉岳飞的,他就只好加给岳飞一个“莫须有”的罪名,也就是仅仅凭猜测来给一个无辜者定罪,也就是无中生有的诬陷。

这个颠倒黑白的故事,使“莫须有”这个词一直流传至今。

秦桧当初以什么罪名将岳飞杀害

扩展资料:

岳飞出身于河南汤阴的农家,他牢记母亲“精忠报国”的教诲,毅然投身抗金前线,在抗金战火中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将领。岳飞治军,赏罚分明,纪律严整,“冻死不拆屋,饿死不掳掠”。

岳飞体恤部属,以身作则,他率领的部队人称“岳家军”,并有“撼山易,撼岳家军难”的评价。

在郾城大战中,岳飞统率“岳家军”大败金军主力,并乘胜追击,迫使金军后撤。正当有望收复中原之时,宋高宗和权臣秦桧害怕抗金力量壮大,危及他们的统治,便向金求和,下令岳飞班师,并以“莫须有”的罪名杀害了岳飞。

宋金达成和议,双方以淮水至大散关一线划定分界线,宋金对峙局面形成。南宋统治者满足于现状,偏安江南一隅,直至灭亡。

岳飞一生廉洁正直,精忠报国。有人问他:“什么时候才能天下太平?”岳飞答道:“文臣不爱钱,武将不惜死,天下便可太平。”岳飞的抗金事迹,数百年来一直被民众传颂,人们将他视为民族英雄。

参考资料来源:人民网——统编教材中的英雄人物——岳飞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——莫须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