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上海个人出租房屋开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理,也可选择线下办理,以下为具体操作流程:
用户登录打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网站,点击右上角“登录”,选择“自然人登录”(支持用户名、手机号码或身份证号码登录)。首次登录需通过右下角“用户注册”完成注册,登录时系统会进行验证,可选择手机验证或刷脸验证。
代开操作
进入“我要办税”模块,选择“发票使用”中的“私房出租代开发票(居住用房适用)”。
完成实名认证操作,进行人脸识别验证。
进入发票代开界面,选择发票开具类型及期限,点击“确定”。
完成信息采集:录入租赁合同信息,添加出租房屋信息、承租人信息。房屋信息中只需输入不动产登记编号,系统将自动获取房产信息,纳税人只需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信息。若系统未能获取信息,需按原流程线下审核不动产登记证件。
确定取票信息填写取票人信息、取票时间、取票地点等。
缴纳税款确定应纳税款信息,在线缴税完成后,点击“提交”,即可前往指定取票地点取票。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缴款后,直接下载电子发票。
温馨提醒:
通过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的“我要查询”模块,点击“办税地图”查询不动产所在地办税服务厅地址,或点击“个人房屋出租税收代征点查询”查询代征点地址,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办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