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缇萦救父的原文及译文如下:
原文:
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及相关篇章记载,汉文帝四年,淳于意因受贿罪被押解至长安受刑。其女缇萦,深感父难,随父西行。缇萦上书皇帝,言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,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愿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
译文:
汉文帝四年的时候,淳于意因为犯了受贿罪被朝廷判处刑罚,需要被押送到长安去接受惩罚。他的女儿缇萦,内心深感父亲的遭遇十分悲痛,于是决定跟随父亲一同前往长安。
缇萦向皇帝上书说:“我的父亲曾经担任过官吏,在齐国时,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正。但如今他因为触犯了法律而面临刑罚。我深感痛心的是,死去的人无法再复生,而受过刑罚的人也无法再恢复原来的状态。即使他们想要改过自新,也没有途径可以实现,终究是无法挽回的。因此,我愿意自己入宫去做官婢,以此来赎回我父亲的刑罚,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。”
缇萦的这番话深深打动了文帝,文帝因此废除了肉刑法,这也彰显了缇萦的孝心和无比的勇气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