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“国家取消了婚姻限制”主要指在生育、继承等方面不再严格以婚姻状态为唯一或主要标准,并非完全取消婚姻相关法律规范,而是对部分传统限制的调整。
《民法典》中的婚姻自由原则强调婚姻应基于自愿,不得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自由;继承权平等原则规定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继承权上享有同等地位。这些原则性规定为“取消婚姻限制”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
不过,目前《婚姻法》已废止,现行的是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,婚姻规矩依然严格,结婚、离婚都得按法律来,结婚需满足自愿、年龄达标(男22女20)、无直系旁系三代内血缘关系等条件,所谓“取消婚姻限制”只是生育方面的小调整,结婚仍有门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