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08年法定假日安排如下:一、元旦:2007年12月30日至2008年1月1日,共放假3天。其中,1月1日(星期二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12月30日(星期日)为公休日。特别地,12月29日(星期六)的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(星期一),而12月29日本身则调整为工作日。二、春节:从2月6日至12日(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),共放假7天。具体为,2月6日(除夕)、2月7日(春节)、2月8日(正月初二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此外,2月9日(星期六)和2月10日(星期日)正常公休。值得注意的是,原定于2月2日和3日的公休日调整至2月11日(星期一)和2月12日(星期二),而这两天则调整为工作日。三、清明节:4月4日至6日,共放假3天。其中,4月4日(清明节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,4月5日和6日则按照周末安排公休。四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:5月1日至3日,共放假3天。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,5月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。同时,原定于5月4日的公休日调整至5月2日(星期五),这意味着5月4日(星期日)将调整为工作日。五、端午节:6月7日至9日,共放假3天。其中,6月7日和9日分别为星期六和星期一,而6月8日(农历五月初五,即端午节当天)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特别地,原定于6月8日的公休日调整至6月9日。六、中秋节:9月13日至15日,共放假3天。其中,9月14日为中秋节当天,即农历八月十五,为国家法定节假日。此外,原定于9月14日的公休日调整至9月15日(星期一),而9月13日和9月14日本身则按照周末安排。七、国庆节:从9月29日至10月5日,共放假7天。其中,10月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。值得注意的是,原定于9月27日和28日的两个公休日分别调整至9月29日和30日。此外,10月4日和5日则按照周末安排正常公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