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某老人插队未果向志愿者吐痰,这种行为是极其错误且不道德的,没有任何正当性可言,不存在所谓“勇气”的正当来源,其恶劣行径源于自身素质低下、规则意识淡薄以及极端自私自利。
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,核酸检测点排队是保障检测有序进行、避免交叉感染的必要措施,这是大家都应遵守的基本规则。然而这位老人却因排队人多、等待不耐烦,就妄图插队提前检测,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公共秩序。当志愿者拒绝其无理要求后,老人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反而恼羞成怒,出口成脏,甚至违反防疫规定摘下口罩向志愿者吐痰。这一系列行为充分暴露出老人素质低下,对公共规则缺乏基本的尊重和敬畏。在公共场合,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规则,维护良好的秩序,而这位老人却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,肆意破坏规则,其行为严重影响了核酸检测点的正常秩序,也给其他排队人员和志愿者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伤害。
类似这种因素质低下、规则意识淡薄而做出不当行为的情况并非个例。在一些公共场所,如图书馆、电影院等,总有一些人不遵守规定,大声喧哗、随意插队,破坏了公共环境的安静和有序。这些行为都反映出部分人缺乏基本的道德素养和规则意识,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。

老人只考虑自己的感受和需求,完全不顾及他人的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。他觉得排队等待时间过长,自己不耐烦,就想通过插队来满足自己的需求,却没有想到其他排队的人同样也在耐心等待,他们的时间和感受同样值得尊重。当自己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,老人不是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,而是将怒火发泄到志愿者身上,恶语相向并吐痰,这种行为是极端自私自利的表现。他只看到了自己的利益,却忽视了志愿者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大家的健康安全所付出的努力。志愿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,无私奉献,他们的辛勤工作应该得到尊重和支持,而不是无端的指责和攻击。
在现实生活中,这种极端自私自利的心态在一些人身上也有所体现。例如,在公交车上,有些老人强行要求年轻人让座,如果年轻人没有让座,就会恶语相向,甚至动手打人。他们认为自己年纪大就应该享受特殊待遇,却忽略了年轻人可能也有自己的困难和不便。这种只考虑自己、不顾及他人的行为,不仅违背了道德准则,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

向志愿者吐痰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,也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个人的法律义务,老人摘下口罩向他人吐痰,增加了病毒传播的风险,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。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漠视和挑战,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。同时,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,是对他人尊严和健康的严重侵犯。志愿者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,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,而不是遭受这样的侮辱和伤害。
此前扬州就有老人身怀病毒,隐瞒行程不报,偷偷从南京跑到扬州,混迹于各大棋牌室,拿亲戚的绿码当自己的用,导致大规模的爆发感染。当民警找上这位老人询问行动轨迹时,老人还撒谎瞒报,为了自己的利益置全城人于不顾。这些行为都反映出部分老人对法律和道德的漠视,他们为了个人私利,不惜违反法律规定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这种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后果,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。

虽然大多数老人是慈祥、通情达理、热爱生活、懂得大是大非的,但不可否认,确实存在部分老人出现上述不良行为。这并不意味着坏人变老了,而是说明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,部分老年群体在思想观念、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可能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。社会应该加强对老年群体的关注和引导,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,如社区讲座、宣传活动等,向老年人普及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,提高他们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。
同时,家庭也应该承担起教育责任,子女要关心老人的生活和思想状况,及时与老人沟通交流,引导老人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。通过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,帮助老年群体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变化,提高自身素质,做一个有道德、有法律意识的公民。

扬州这位老人的行为是不可取的,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,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,同时也要关注老年群体的教育和引导,共同营造一个和谐、有序、文明的社会环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