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好多人在澳门赌场换钱,通常指“换钱党”未经批准在赌场进行货币汇兑业务来赚取差价的行为。
“换钱党”一般通过向客人兑换现金筹码获利,例如有涉案女子供认每兑换10000元人民币,可获约70元人民币差价报酬。2024年10月29日,澳门立法会大会细则性通过《打击不法赌博犯罪法》法案,新增“经营为赌博的不法汇兑罪”规定,该罪指未经批准经营货币汇兑业务,且证明汇兑供赌博之用。即便不法汇兑发生在娱乐场范围以外,只要能证明货币汇兑用于赌博,也按此罪处理。10月31日,澳门司警在法律生效当日破获首宗相关案件,拘捕两名通过扫码付款向客人兑换现金筹码的内地男女“换钱党”。此罪一经定罪,最高可处5年徒刑,实施犯罪的金钱和有价物会被扣押并拨归特区政府所有。澳门司警呼吁人们在合法金融机构及店铺兑换货币,勿光顾“换钱党”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