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公司这样举动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。
手机属于员工的个人私人物品,而且手机上涉及员工很多私人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与他人的聊天记录,购买记录等等。在员工非自愿的情况下,公司强行查看员工的手机截图或其他信息,是侵犯了员工对自己隐私支配的权利。除此之外这样的行为是对员工尊严的藐视,也是对法律的藐视。虽然该公司反馈这么做的原因,是当前公司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,担心员工在上班过程中摸鱼影响到公司的利益,所以才采用这样的绩效管理办法。但笔者认为公司的管理确实应该有规章制度,但所有规章制度应该建立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,像这样违背法律条款要求的规则,应该尽早取消。
除此之外,公司任何规章制度都应该建立在尊重员工的基础之上,这种以牺牲员工尊严隐私的管理方式,并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。一个企业员工的凝聚力是决定这个企业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因素,如果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都人人自危,都有自己的小心思,那么他们又怎么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?单纯以员工在上班过程中是否玩手机,来评判这个员工是否认真工作,这样的绩效考核制度,未免太过偏颇。举一个例子,在大部分公司,销售或营销部门是需要经常与外界进行沟通,在这个过程沟通过程中,一般采用的就是自己的手机,而手机在常常拨打或接听电话的情况之下,电量势必会有所下降,而这种下降是因为他们正在努力的工作,而这些部门如果公司要求按照电量来进行考核的话,就显得格外滑稽。
在如今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,笔者能够理解企业想要维持生计,尽量发挥每一个员工主观能动性的想法,但凡事都需要有章法,有合理性,随意想一出是一出的决策,并不能起到好的效果,甚至有可能导致不良结局。
